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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帮助考生接受继续教育,达到国家规定学习时间并在测试合格后,均可登记,保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会计人员继续相关介绍】 为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文)的规定,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人员自取证第二年起,参加规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到经北京市财政局认定资格的培训学校参加培训。
【所学内容】
新企业所得税法释义,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财务通则 【课程安排】 结合企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培训内容 【收费标准】 现阶段报名价格特价优惠,集体考生报名面议 【开课时间】 6月15日(周日)上午9:00 【上课时间】 每周四晚,周六日全天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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