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校新闻

我校是财政局首批指定的会计人员继教承办学校

时间:2010-02-05 12:29:39  来源:京师会计学校  作者:京师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颁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会[2002]891号)的通知精神,我局委托以下办学单位承办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任意选择以下学校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垄断或强制。以下学校要保证培训、服务质量,保证培训课时、保证学员培训结束时同时带走已注册备案的会计证书。不得异地培训、招生,挂靠无资格培训学校,如发现上述等违规行为,市财政局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2009年度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公布

 
学校名称
培训学校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1

北京市宣武区京师会计培训学校

宣武区和平门外东街甲一号
83160263
63180501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2012年京师培训学校职业取证培训系列课程
2012年京师培训学校职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班—2012京师职业培训重点课程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
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班—2012京师职业培训重点课程
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
地质大学(网校)2012年春季招生—京师培训重点推荐
地质大学(网校)2012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